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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屋质量纠纷

    请教律师;关于建筑质量问题的纠纷;我是房主与承建方2007年6月签订建房协议【两层半楼房,土地合法,包工不包料】,该房于2008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2008年6月发现房顶多处渗水,二楼中间跳梁由于跳梁长度不够出现裂缝,于承建方交涉未果,2008年10月起诉到法院,但在起诉之前我先做了房屋质量安全司法鉴定,法院讲这个鉴定是无效的,要求我从新鉴定!2009春节以案件托了一年为由要求我撤诉,我没撤,直到现在还未有结果!恳问:我这个鉴定有效吗?法院这样拖着合法吗?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

    楼房 渗水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dreamboat920

    发布于2010-10-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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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fuasi 丨Lv 2
    你自己单方面做的鉴定有效,但是对方当事人提出质疑,所以法院可以不采信你的鉴定结论。所以要求重新鉴定。至于法院拖着不解决没有查到相关的司法依据,你可以向主办法官询问,看看案件进展情况,问一下为什么这么久没有解决。
    +10 2010-11-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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