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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和转让

    我(甲)有一店面房,合同租期为5年,房租每年到期交。现在不到1年的时间,租客(乙)将其转让给第3方。合同内注明乙方需要转让,转租,转借他人的,要通知甲方。第3方只是见了一下面,我口头也答应转让。但是到目前为止第3方已经重新开门营业,并未和我打招呼或签订协议,心里不是很舒服。因我和前租客(乙)是朋友,在房价和期限上有让步,还有很多条款是出于朋友之间的相互信任未提及的,所以我想更换合同,或对合同内容做一些补充。(这些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并未提及,想想第3方会找我的,诶马虎了) 请各位朋友或者法律知识比较全面的朋友给点意见。急呀 北京市

    房价 转租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小島妹兒

    发布于2011-08-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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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koko1168 丨Lv 0
    如果合同条款上未明确注明相关条款,口说无凭,在法律上你是没有说服力的(比如转租转借通知,是口头或者电话通知呢?还是需要你书面的同意)。如果你没有什么经济上或者其他方面的损失,建议还是以友情为重。吃一堑长一智,以后签订合同时严谨一些。愿你事事顺心!
    +1 2011-08-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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