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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纠纷 请指教!!!

    我于三年前购买了一处住房,房屋当时已移交给我,但一直没过户,只签了一份简单的购房协议,而且卖房方妻子未在协议上签字,现在我找卖房方办理过户,他以其妻不同意为由不给过户。请问可以起诉将房屋判给我吗?胜诉的可能有多大?如果卖房方男性房主有独立履行能力,如房屋不判给我,我可以得到足够的赔偿吗?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 卖房 举报

    提问者:chuangzao9

    发布于2012-03-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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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旋影天使 丨Lv 4
    是本主签字??就可以
    +1 2012-03-24 举报
  • 风中笑123 丨Lv 3
    不知道这个房子是不是夫妻共有的!如果是共有的,必须他的妻子同意才能卖的!如果男方有独立履行的能力,那么他也应该有他妻子的同意卖房协议,让丈夫全全处理,否则是不成立的!如果房子是属于男方的话,房屋不判给你,是会有相应的赔偿的!
    +1 2012-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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