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出租纠纷,我想请教一下大家,我这样去起诉他,起诉理由应该写哪几点?
各位朋友们好:我家的房屋去年和一家拆迁户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当时是通过中介签订的,签订合同的时候,对方(租赁户)好像和中介说最好是签订1年半的合同之类的话,但我们和中介是说的一年,最后口头说好如果我们家用房子,租赁户就要给腾房子,事情就这样定下了,当时签订的合同。现在,租期已经满了一年,对方因说找不到房子和各种原因,又住了一个月。装了一个防盗门,价值800元,还有当时的押金200元,加一起就当这个月的房租,我们不要他那防盗门,再说买个防盗门也用不了那800元。我就打了110,警察来了调解说让他该给我们多少钱租金,就给我们多少钱租金,至于防盗门,我们不要,他必须自己拆走,不能强制的卖给我们,租赁户不同意调解,只能去法院起诉。我想去法院起诉,要回该属于我的东西,我想请教一下大家,我这样去起诉他,起诉理由应该写哪几点?找律师和不找律师区别有多大?如果找律师,大概要多少钱?还有就是这些诉讼费什么的,打官司的费用,都由谁承担?(以前好像听说是输的一方承担),这样的官司,会拖的很久吗?小弟在此先谢谢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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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307004654
发布于2020-03-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