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为什么我们买第一套房子要付全款?

    我们刚结婚,老公是内蒙呼市人,我是湖南人,准备在内蒙包头固阳县买一套房子,2010年11月份付了首付30%,后来不到一个月房地产公司又打电话说是外地人买房子要首付50%,增加至50%后,2010年12月份房地产公司又打电话说办房本过完元旦要涨价,可是元旦刚过他们又打电话说外地人买房要付全款,银行不给贷款?我想知道目前国家是否出台了全款买第一套房还是我们被房地产公司骗了?怎样维权? 北京市

    地产 房价 购房 贷款 举报

    提问者:heidiyan

    发布于2011-01-0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劲松空间 丨Lv 3
    现在的国家政策变化很快,目前好象各大城市外地户口的均不能贷款买房子,除非你在本地(包头)工作,交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其他的就是当地政策了。贷不了,只能付全款,或者变更房本上的所有人,这就属于二手房了,得交相关税了。具体的你可以去银行咨询。希望可以帮到你。下面是一点法规,不过应该和包头的有区别,不过大致相差应该不大。 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本项贷款;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住房的,应当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当具有规划、土地、建设部门批准的文件。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产权人; 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应当有偿还商业购房贷款的证明; (五)拥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有资金;如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按照国有商业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六)借款人用房产作抵押,用国库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作质押,有保证人提供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2011-01-0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