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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赠与公证
我2003年结婚,婚后父母赠与房产一处,【写的是受增人:我一个人的名字,没有注明个人财产】现在闹离婚。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我个人财产。现在我父母因为拆迁也没地方住现在住在我哪?我父母还有权利吗?如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了,我父母该怎样行使权利?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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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iuyue01000
发布于2010-09-17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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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W500
丨Lv 5
版主你好 首先这个是你那边的个人财产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 当初赠予房产手续(合同)如果办理齐全 那么此房以归你所有 除非当初在合同上有约定的相关义务 而你没有履行 那么赠与方有权起诉收回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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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dy1130
丨Lv 0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后夫妻一起取得的共同财产,你父母赠与你的,就是你一个人的财产。你妻子是没权利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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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lanzhen
丨Lv 4
应该是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赠予的,应该还可以使用吧,可以找相关的律师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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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RONG239
丨Lv 0
当时是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吗?如果当时赠与合同中没有约定是赠与给你一方个人所有,那么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就是赠与夫妻共同所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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