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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既然我房子的到期日期是7月14号,那么我应该有权14号那天再搬家吧?

    我房子到期日子是7月14号,可是房东就是要我5号搬出去!我在想那我不是多交了房租,既然在租房日期内,那我就该享受到住房的待遇,你说房东这么做合理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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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超还怕的

    发布于2008-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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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月在窗外 丨Lv 0
    首先确定你的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你的租房合同还没有到期,那么也就是说关系还成立,那么如果房主想驱逐你,那么他就违约,就得赔偿你的违约金.你要确定日期写的是14号不能是口头的!另外根据网上查到的规定: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 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如果都不是的话,他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违约金才对!但是他估计也是着急用房子,就几天时间我建议你们好是好好协商一下都互相体谅体谅对方的难处,谁都不容易不是吗?呵```
    +1 2008-07-04 举报
  • 如同怀念 丨Lv 3
    不合理.
    +1 2008-07-04 举报
  • 流浪果 丨Lv 4
    不合理,你的房子的到期日期是7月14号,那么你就有权使用房子到7月14日
    +1 2008-07-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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