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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我不闪躲 丨Lv 3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 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1 2009-05-01 举报
  • 南沙群岛的海鸥 丨Lv 3
    如果是网络备案合同,请开发商再打印一份就可以了。如果是手签合同,那也只要和开发商补签一份,然后去房管局备案一下。
    +1 2009-04-30 举报
  • 躲在墙下等红杏 丨Lv 2
    购房合同不见了,那也好办,你买房的时候不是签了至少三份合同嘛,找到另两份的其中一份,复印就行了。一份在卖房子的那里;一份在房管局档案室里。那是最好办的方法了。你如果办了房权证,土地证了合同在自己手里没什么大用了。
    +1 2009-04-30 举报
  • 陈慧钰 丨Lv 0
    首先,你要在报纸上登报声明你购房合同遗失,申明作废。购房合同一般最少有5份以上,开发商有两套,房产局有两套,你自己一套。你可以凭借购房合同房主名字的身份证到房产管理局去查询,你的合同是否已经备案了。如果已经备案,那就不用担心,如果没有备案,你就要求开发商尽早去备案。然后要求开发商给你补一份,同时尽早就办理产权证,你看看和你同一个小区的,是否已经办理了产权证,如果已经办理了,你一定要抓紧,以免夜长梦多。
    +1 2009-04-30 举报
  • yangting15 丨Lv 0
    可以去原单位补充一份,一定要保存好!
    +1 2009-04-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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