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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可不可以对抵押的房屋不做评估先下拍卖载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法释[2005]14号 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法院下拍卖载定问题 法院可不可以对抵押的房屋不做评估先下拍卖载定 到6个月宽限期时在评估作价拍卖 这样被执行人在此期间如果还债了 就节省了评估费用 北京市

    抵押贷款 户口迁移 空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新月驿站

    发布于2012-03-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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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鸭梨很大2010 丨Lv 0
    这个应该不算是问题吧,是让大家能学到法律条文的,很不错。
    +1 2012-03-31 举报
  • 劲松空间 丨Lv 3
    通常法院判决就是判银行胜诉 然后到了执行阶段 一般是拍卖房产 以拍卖价款抵偿欠款 这个是银行抵押权的实现 如果仍不能全还清 那么银行仍会继续追索 。。法院也会继续执行 除非判定恁无偿还能力 这时候法院会下终结裁定 。。但是仍会给银行债权凭证 就是以后发现可执行财产仍可申请执行
    +1 2012-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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