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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房继承

    我爷爷原先住在单位的自管房数十年,缴纳房租。后来自管房拆迁,安置了两套住房,但爷爷年纪大不愿离开老地方,单位为照顾他在单位又安置了一套房子,一直居住至今,缴纳房租。现在爷爷去世了,单位要求收回房子。原先安置的两套住房一直又我父亲居住,已经卖了一套,请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能否继续承租?如能继续承租,享有何种权利?如今后拆迁安置问题。

    房产继承 房租 房子 拆迁 举报

    提问者:经典双喜

    发布于200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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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欧逸小罗 丨Lv 3
    你好! 要具体看租赁合同是否约定!没有,单位的做法是合法的!因为所有权是单位的,单位就有处置权
    +1 2007-06-07 举报
  • 朝阳大道东 丨Lv 3
    首先要看你的房租时间是否到期,如果没有到期,你享有继续承租的继承权。如果没有承租时间的约定,那单位的处理方式是合法的,因为房子本身是租予的,不是属于个人的,单位可以收回。我不明白的一点就是你得到的安置房是否有产权,如果有,单位没有权利收回。如果没有产权,你父亲原居住的房屋2套,又如何卖出一套??
    +10 2007-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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