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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怎办

    我承租了某商场的一间商铺,合同期到2011年,因生意惨淡,故拖欠了三个月的租金与水电费,现想提前与该商场终止合同,并不想交还拖欠的费用,因我交了三个月的租金,三个月的管理费作按金,水电周转金,合共二万多元,欠商场的只不过二万元不到。商场工作人员口头上答应不需交任何费用就让我搬走货品,但要我签《单方面终止合同申请书》,并交回所有合同与收据。我本人觉得,既然商场同意我的做法,就不应该是我自已单方面申请(合同上注明我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应该是双方面,应签《终止合同确认书》,双方都签名,但他们商场不同意,商场是否在走法律的空子,骗我签了《单方面终止合同申请书》,他就可以告我了,是吗?我应该怎么办才保俭呢?谢谢您的回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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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游走在岁月的声音

    发布于2012-0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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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大湖如梦 丨Lv 3
    那样的话对方可能会要求你缴纳违约金的,“单方面”不好签的。
    +1 2012-01-30 举报
  • 红枫之家 丨Lv 5
    您违约了 上家有权没收你的租金和押金。
    +1 2012-01-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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