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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沫安然
丨Lv 2
南宁住房公积金领取方法如下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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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都要
丨Lv 4
只要你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办理公积金领取,否则只有等退休才可以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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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0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三)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或无房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收入15%的;(四)支付节能减排住宅墙体保温改造项目款的;(五)离休、退休的;(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九)出境定居的;(十)职工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十一)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患有相关规定列举的大病,且家庭生活困难,医疗保险不足以支付治疗费用的;(十二)职工子女考取大专院校,因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领取流程:1.职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管理部门领取《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后,由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要求填写并签章2.职工持《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审批表》、《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审核3.经分中心、各区管理部审核通过后,职工持审核合格资料到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提取或转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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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一、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辅助帐簿,定期登记、核对帐簿,年末装订成册,归档管理。二、按月计提汇缴。工资岗位每月清理人员增减情况、工资变动情况,按文件规定的汇缴比率及缴纳基数,计算每人公积金的缴交额,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补缴清册”、“公积金汇缴清册”。从职工每月工资中代扣部分和单位承担部分一并转入暂存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岗位复核每月应缴数,转账缴到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时取回“公积金汇缴清单”。三、办理因人员调动、退休、死亡等原因的个人公积金领取手续(每月最多一次)。(1)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2)收集办理个人公积金领取所需的有关资料。调动:个人申请、调动手续、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查询卡。退休:个人申请、退休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查询卡。死亡:个人申请、死亡证明、个人查询卡。(3)拟定单位领取证明,并进行备查登记,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4)办理领取手续,将领取总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院直财务科账上。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代管款项---待领公积金”。四、办理个人支取手续。通知本人或其近亲属到财务处领取,审核领条,账务处理为借记“代管款项---待领公积金”,贷记“现金”。五、根据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个人利息清单,逐笔增加到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上。六、定期与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对余额,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并纠正。核对无误后,双方经办人在核对表上签字确认。七、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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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南宁住房公积金领取方法如下1、职工凭提取资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3、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4、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5、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6、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批同意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7、职工不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注销个人账户提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至少保留一元余额。8、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