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居委会以封闭小区美化环境为由,利益熏心准备将人行通道封闭做网店出租。请问是否合法$https://m.fang.com/ask/ask_419576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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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以封闭小区美化环境为由,利益熏心准备将人行通道封闭做网店出租。请问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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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roboar
发布于2012-01-28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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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own_girl
丨Lv 2
您好,无正当理由占通小区公共通道,当然是不合理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商业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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