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广州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在东莞购房,再在广州购房,是否算二次购房,享受最优惠利率?$https://m.fang.com/ask/ask_418928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189283
-
广州办理的住房公积金,在东莞购房,再在广州购房,是否算二次购房,享受最优惠利率?
04年甲方(广州集体户口)在广州有办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在东莞购了房子,当时是与东莞乙(亲戚)合伙买的,并提取了部分住房公积金出来,去年已过户给了乙方,现准备在广州购房,请问按现行政策,是否当作二次购房,能否提取房积金,并按最优惠利率按揭呢?谢谢!! 北京市
更多
按揭贷款
购房
贷款
户口
举报
提问者:soray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
-
-
林建平
置业顾问
运动会手机党
-
-
-
李理
置业顾问
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的解释: “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
-
-
热血燃情
丨Lv 0
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的解释: “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第二套(含)以上住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 所以,如果你不是用贷款购买的东莞的房子,这次买房就不能算做第二套房。补充:如果你第一次购房时只是提取了公积金,并未使用贷款(含商业贷款),这次购房就按第一次购房来享受政策。至于能否享受最优惠利率进行按揭,还要看当地的规定。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