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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基金提取问题

    我家买的房子是福利房,当时没物业,但是大家都交了房屋维修基金,现在楼顶有点漏雨,顶楼的三家就跟房管局申请住房维修基金,他们那两家面积小95,我家100平米自私,不想而后我们一起用,请问能不能单独提出我家修理的钱,他们私自能不能取出钱,我现在就是担心他们两家私自的动用钱,把我们家的也用维修基金也用没了,应为隔壁有家房管局有熟人,不知道房管局会不会私自的去批随便给他们支取,愁死了,好心人来回答下吧,这样好烦啊,扯不清楚,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我现在就是不想他们动我门的维修基金的钱,我该怎么办呢,我们三家是一个单元的都是顶楼,请大家帮忙知道的帮忙解答下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福利房 物业 房屋 举报

    提问者:liansjs

    发布于2012-02-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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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流浪果 丨Lv 4
    维修基金是不能提现的,只有在房屋大修的时候才可以用,所以你不需要担心你的维修基金被别人用了,每年都会有单子寄来的,单子上面有金额的,如果有用的话会从维修基金中开销的。
    +11 2012-03-03 举报
  • 海派甜心01 丨Lv 0
    因为现在法律不允许的,所以不能提取
    +10 2012-03-02 举报
  • 天宇唯一 丨Lv 3
    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维修基金,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维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的比例缴纳至物业所在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基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监督设立,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管理和使用。业主委员会应至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设立本物业维修基金专用帐户,并将账户情况报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该帐户是该物业范围内业主缴纳的全部维修基金的情况。该帐户只能用于维修基金的存储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银行同时为每位业主设立分户帐户,用来显示该业主所有维修基金部分的使用和留存情况。维修基金的使用及补充需经业主大会作出决议。
    +1 2012-03-02 举报
  • kubilong 丨Lv 4
    是不可以提取的
    +1 2012-03-02 举报
  • qkbvvh 丨Lv 0
    大修是不能提取的
    +1 2012-03-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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