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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我的一栋房产于2006年7月6日出租给别人,用途为仓库。当时订了一年的合同,按季付款。一年到期后,没有再签订合同,而是每季去收一次房租。现在,该租户要在10天左右退房,但是又超过了最后一次的期限,她只愿意付超过天数的钱,这样合理吗?我应该怎样收取费用?注:最后一次房租是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4月5日止。由于我更换了手机,她联系不上我,没能及时告知我退房这件事。 北京市

    仓库 租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红花舵主

    发布于2012-0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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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swj0819 丨Lv 4
    没办法了,你们没有及时续签租赁合同,只能协商解决了,把双方损失降到最低就好了
    +1 2012-01-31 举报
  • 买买提明 丨Lv 0
    合理的 但是还是协商比较好
    +1 2012-01-31 举报
  • 笑眼咪咪 丨Lv 4
    到期后,双方都可以随时解约.
    +1 2012-01-31 举报
  • CESI0920 丨Lv 2
    合理吧你们也没有续签,一般租赁合同处理都是协商,就算上法庭也是调解的。
    +1 2012-01-31 举报
  • 乐乐卷儿 丨Lv 0
    这样其实没什么问题的 你还了号码 不是他错
    +1 2012-01-31 举报
  • lovesnail 丨Lv 2
    协商吧 没必要闹的不开心 !
    +1 2012-01-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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