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 租房人要求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房主应该退还押金吗?

    我将我家一套房屋于2007年7月1日出租给一人,租期为一年,现在才半年他由于个人家里有事要搬走,我应该退还给他押金吗?当时我们合同上并没有约定违约金事项,只写明“租赁期满退还押金”,现在租赁期未满我是否有理由不退还押金呢?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租房合同 房屋 举报

    提问者:IP探索者

    发布于2012-01-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merry_leung 丨Lv 2
    原则上可以不退,如合同内有体现提前退房事宜,可以根据合同办理。如租客人很好,于情还是退给人家,这个钱收的也没傻意思。每人都有急事。
    +1 2012-02-02 举报
  • 为爱痴心 丨Lv 4
    他们租赁期未满 就退租 就是违约! 您可以不退还押金!
    +1 2012-02-02 举报
  • 鍾樂珊 丨Lv 0
    经过协商,双方同意,可以推,合同没到期的话,只要甲方不同意,就不会退你,他有权利。
    +1 2012-02-02 举报
  • 筱涵yy 丨Lv 3
    按照合同的话,是不能够退的,因为租客违约了,但是可以通过变通的,租客再帮您找一个另外的客户,你就把押金退给他。 这个都是可以商量的。
    +1 2012-02-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