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外墙渗漏该不该开发商负责
我于2002年11月购得该房,并于2003年8月搬入,恰遇那天下暴雨,我发现临街面的几间房的墙和地面都有水,并且雨水很大,当时我们打电话给开发商,他们派了物管公司的人来查看,查看的人说,因为这房的五楼(共是六楼)临街面有飞檐,施工人员偷工减料,他们的飞檐与圈梁修在同一个平面上,所以当有大雨和风时,雨水便从这个接头处渗透进入。然后他们也派人进行了维修。主要是在外墙的这个接头处涂了油膏,但是仍然要进水,只是不是那么多了。我也就没深究。04年又进水了,他们再次处理。后来他们说要想彻底不浸水,那是不可能的。我们觉得他们的态度也还可以,因为他们在维修。但是今年,也就是2008年9月23日到27日,绵竹连续下了几天大雨,我们家又被水泡了,我们打电话给物管,他们说我们的房子过了保修期了,如果要维修,要付费。我认为这房子在修好后的第一个夏天就没过关,就在漏水。并且是属于房子质量问题。至少是设计不合理。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房子该不该他们维修?(物管公司是开发公司的子公司)如果他们推卸责任,我该如何维权? 另外,刚搬入时,漏雨的照片现在还保存着,也有证人。 房屋的开发商是绵竹仟坤房地产开发公司。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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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奥黛丽大宅
发布于2012-03-2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