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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亲三个儿女一个儿子2个女儿在世的时候说是用录音说房子留给儿子现在母亲还在同意给他的孙子一部分请问2个女儿能否有份

    房屋、过户父亲在录音说给儿子母亲也同意2个女儿争议这样房屋能过户吗? 北京市

    房屋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极具挑战

    发布于2012-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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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jerry881116 丨Lv 5
    这个不清楚哈
    +1 2014-09-05 举报
  • 吴钧城 经纪人
    三处房产,均是父母的!父亲母亲各1处半。父亲过世,遗产由母亲和4个孩子共同继承。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每人得到0.3处。也就是说,不孝的儿子只有0.3处房屋的继承权。其余的2.7处,跟他无关。母亲有完全的权利处置自己的1.5处和继承的0.3处共1.8处房产。要给其中一个女儿,可以:1、立遗嘱,去世后由该女儿继承。公证费用是房价的2%(以继承时候价格计算),以后再次出售的话,另外有一笔不小的税费。2、立即赠与该女儿。契税为3%,土地增值税1%,所得税1%,现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贵的方式。3、将房屋出售给该女儿。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女儿住在家里,应该是首次购房,建议采取第三种方式,节约很多税费,并且不影响女儿以后再次出售。至于购房款么,打个转,还是回到女儿手中,现金赠与是不收税的。
    +1 2014-07-25 举报
  • liuyue0104 丨Lv 4
    三处房产,均是父母的!父亲母亲各1处半。父亲过世,遗产由母亲和4个孩子共同继承。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每人得到0.3处。也就是说,不孝的儿子只有0.3处房屋的继承权。其余的2.7处,跟他无关。母亲有完全的权利处置自己的1.5处和继承的0.3处共1.8处房产。要给其中一个女儿,可以:1、立遗嘱,去世后由该女儿继承。公证费用是房价的2%(以继承时候价格计算),以后再次出售的话,另外有一笔不小的税费。2、立即赠与该女儿。契税为3%,土地增值税1%,所得税1%,现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个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最贵的方式。3、将房屋出售给该女儿。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女儿住在家里,应该是首次购房,建议采取第三种方式,节约很多税费,并且不影响女儿以后再次出售。至于购房款么,打个转,还是回到女儿手中,现金赠与是不收税的。
    +11 2012-03-19 举报
  • batimc2008 丨Lv 0
    有份的
    +1 2012-03-19 举报
  • artsblue 丨Lv 1
    有的
    +1 2012-03-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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