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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房产公证,后立遗嘱,以哪份有效?

    父亲留有一房,却没有留遗嘱。而继母想独占鸠巢,说让其住到死,嘴上说,产权是我的,但是却不愿意变更房产证名字(现在房产证还是父亲的名字)。而期间,我必须交出钥匙,她要租人或者要她前夫的儿子回来住,与我没有关系~~~~我只能在她死后,才能收回房子。这内容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我出。我不想与这疯女人计较,让她了。但是问题是,如果按她这样公证了,而她死后,却另立遗嘱,将房子给她儿子。那我这之前的房产公证,不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了吗??请帮助我,告诉我,法律对这样的事情,有什么规定没有?? 北京市

    房产公证 房产继承 房产证更名 公证 举报

    提问者:宁可网络

    发布于2012-02-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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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1905kim 丨Lv 7
    先后次序一个
    +1 2016-05-16 举报
  • gyt2000 丨Lv 5
    想念你时你在我
    +1 2016-05-09 举报
  • newhouse831975544 丨Lv 7
    古老哦最好起来
    +1 2016-05-09 举报
  • soufun-s1213287310 丨Lv 6
    灶专业的律师来断吧
    +1 2016-05-09 举报
  • 624xn 丨Lv 3
    当然以公证为主,后医嘱为辅
    +1 2012-02-10 举报
  • 明月清风苑 丨Lv 0
    打官司吧!让法院审判。
    +1 2012-02-10 举报
  • chen0596cong 丨Lv 4
    以先前的公正为办理依据了。。
    +1 2012-02-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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