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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2010619728 丨Lv 2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 2020-03-07 举报
  • ask1356424131 丨Lv 2
    一是贷款最高限额提至50万元。此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为40万元,政策调整后,夫妻双方均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0万元。 二是贷款条件大幅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有1次住房贷款并已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执行央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父母为未婚子女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的,在不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执行央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 三是办理贷款更加便捷。在省内其他市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常德购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向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常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贷款审批权下放至直属管理部,区县市贷款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市管理部,将贷款业务办理时间由18个工作日提速至15个工作日,贷款资金到账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1 2020-03-07 举报
  • ask7257448256 丨Lv 2
    2016年哈尔滨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一:异地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间可合并哈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在哈市缴存不满6个月,但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原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调整二:部分条件下再购房可享首套政策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三: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调整后,购买新建住房或房龄在20年(含)以下二手房的,一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为70万元。如果可贷额度超过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不含所辖外县)最高限额为105万元,其中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商业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调整四:延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至30年,且贷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如果建户且连续缴存公积金5年(含)以上、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可推迟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计算。调整五:哈市户籍职工异地缴存可在哈市申请贷款拥有哈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哈市购房时可持缴存地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在哈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六: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1 2020-03-07 举报
  • ask9496627970 丨Lv 1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1 2020-03-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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