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卖房,提前解约,买房子的不买了赔偿金没有完全拿到,怎么办?
我租的空房,签了三年合同,自己买东西弄了一下。一年多后,房东要卖掉房子,买房的是要结婚的年轻人。我同意在补偿我部分损失并退还我预交房租的情况下提前结束合同,在3月1日前搬出该房。补偿协议由我,房东(赔偿6000),要买房的年轻人(赔偿3000),中介(见证方也是我当初租房的中介)四方共签。我在收到房东的赔偿6000后先另租房搬了出去,搬出后经由年轻人退还给我本应由房东给我的预付房租和押金共4500.我交给年轻人一把钥匙便于出入准备装修。之后年轻人以要求我先与房东交接房子,防止房东向他要押金为由。不向我支付他承诺的3000元。(中间不知道他们又发生了什么事,我也联系不到房东)等我联系到房东。房东委托中介与我终止合同并结算清水电煤的时候。年轻人说不买这个房子了,也不支付他承诺的3000,说房东会支付的。但我得不到房东的证实。本来应在去年11月20日之前赔偿金先付给我的,但过年前几天才收到6000。年后急急忙忙找房子怕耽误人家结婚(告诉我说5.1结婚),2月18就搬出来了。原来房子里现在房租比以前贵了,再加上中介费,搬家费等等。全部赔偿金都不够用,还花费我好多时间。电话打了无数,没精力了。请高人指点一下,法律途径怎么走?我付的房租,我收到的钱都是银行转帐。房东已经移民出去一年了,不知道中国的身份证还有没有用。该起诉谁?(银行记录只能显示年轻人付过我钱)到什么地方的法院起诉?(要房所在区的法院吗?)该准备什么证据?中介在这里有什么责任和义务?买房的年轻人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我没有,能要求中介提供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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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smile小羽
发布于2012-03-1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