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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密码达芬奇 丨Lv 4
    这个问题还是比较复杂,由于你没有说清房产证是到底有几个名字,我暂时认定就是你和你母亲的名字,如果你母亲留有遗嘱,直接按遗嘱内容办理,如果没有留有遗嘱的话,根据继承法,你母亲那部分产权(你母亲只拥有一半或是双方约定的份额)的继承问题,你和你父亲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然后是她的父母(也就是你外公外婆),除非你母亲过世时立有遗嘱,如果没有的话,你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由你父亲、外公外婆(前提条件是也在世的情况下,如果都不在世,持死亡证明等材料可直接办理继承,无须公证)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我们这边如果这些亲属在世的话,可以携带身份证,本人在房产交易的地方当场签订协议),然后你持这些公证书,原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你母亲名下那一半产权的继承过户手续即可。
    +11 2010-08-18 举报
  • ouyang_hui16 丨Lv 2
    继承
    +1 2010-08-18 举报
  • oierh 丨Lv 0
    先到公证处领取继承表格、按要求准备所需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等取到遗产公证书后、再到房管局办理过户。公证处会要你的材料有:1.你母亲的死亡证明。2.死亡人与配偶或死亡人与子女的人事档案证明。3.被继承的财产证明。4.继承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遗产证明书就是你可以过户的证明、有了遗产证明书你才可以买卖、过户。
    +1 2010-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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