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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购房合同上没有开发商公章和签名,交的费用开的也只是普通收据,开发商说等贷款下来再给换正式发票,这样有没有风险,是否合法?

    购房 购房合同 贷款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一半是记忆

    发布于2011-01-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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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aklbj 丨Lv 3
    不合法的,这样开发商可以避税的!在说没有公章和签字的合同部能生效的 到时候打起官司来你输定了 你要保管好发票 好好看看发票上有没有写明付款事由!如果没有,不好意思,你被骗了!
    +12 2011-01-23 举报
  • anguojian 丨Lv 0
    有这样的情况,开发商开始和你签订的购房合同,然后把你的合同送银行去审批贷款,有的客户因为信用问题贷款批不下来,开发商担心签订正式合同并开了发票,这样房子就在房产局备案呢,而你的贷款又批不下来,这样退房是很麻烦的!但是开发商收钱一般开的收据也是正规的收据,要盖开发商的财务章的!等到你的贷款下来可以换正式的发票,还有事等交房的时候等实测面积下来,据实结算,开正式的发票的!
    +11 2011-01-23 举报
  • 流年似水s 丨Lv 4
    主要就是发票很重要的,这个问题你没有办法,这是ZF的问题,政府监管的问题,因为现在政府不管。。。任意放纵,导致现在很多房子问题的出现,老百姓没办法,买房子只能这样走手续。。。
    +1 2011-01-23 举报
  • 199dqx 丨Lv 0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不合法。售房,需要有销售许可证的,而且每笔支付的费用,都有正规的发票。
    +1 2011-01-23 举报
  • 我爱狗0730 丨Lv 4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不知道你是否真的应经签订的购房合同还是协议?是否合法的话,你去问房地局该楼盘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符合销售条件了,如果应经取得,那你说的情况基本没风险了,(原则上是都有风险的)只是现在社会上都是这样办事的,所以只要是开发商有资质符合条件开发销售此商品房,那你的这种情况就是没问题的,就等着银行贷款下来办下面的事,契税是房地局会开专门的发票给你的,不过维修基金的话一般是要等到交房才缴纳维修基金的!!!事实中也有很多开发商还没交房就吧维修基金收上去开自己的收据!希望能帮到你!!!
    +10 2011-01-23 举报
  • Agood 丨Lv 3
    不合法
    +1 2011-01-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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