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涨价卖方不想卖了
乙方已经付7万8千元的房款,买方住一年多了。卖方不想卖了,合同由买卖双方妻子签字,因卖方丈夫在外地说好回来补签,合同写明房照在银行抵押贷款,2010年4月15日买的,也写明在2010年11月30日前过户,确定是有房照的就是没拿回来,房子买方住一年多了,而且卖方丈夫明知装不知还不签字,多次给卖方丈夫打电话,就是推拖不签字,邻居是中间人在合同上也签了字可以做证。卖方丈夫说:,没他签字就是一张白纸“房价涨的这么高我的损失怎么办?卖方只给2万,合同写明不能正常过户按违约处理赔偿4万8千元,这都不够损失的,想知道卖方是否够成欺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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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koko1168
发布于2012-02-2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