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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谁有《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谢谢

    房屋评估 举报

    提问者:伟德国际

    发布于2012-03-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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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cacm 丨Lv 4
    续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鲁建发〔2011〕9号)等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征收评估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房屋征收评估(以下简称“征收评估”),是指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对征收区域新建住宅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征收区域新建同类非住宅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异地补偿房屋价款进行的评估。 第四条 征收评估目的统一表述“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确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提供依据”。 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正常市场交易情况下的同类新建房屋的市场销售价格。 评估对象是指被征收房屋及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第五条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评估时点应当与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一致。 第六条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应当参照邻近、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状况,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新建房屋市场销售价格进行评估。 被征收房屋的同类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 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正常交易价格。确定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应当剔除偶然的和不正常的因素。 房屋征收评估不考虑租赁、抵押等权利限制的影响。 第七条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占地面积、房屋用途及性质等原则上以房屋权属证书或公房计租表所记载的事项为依据。被征收房屋的用途、性质或者面积另有认定依据的,应当按照认定依据进行评估。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的用途、性质或者面积另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双方书面约定进行评估。 第八条 被征收房屋属于期房的,其用途和面积以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房屋用途和建筑面积为准。 第九条 评估机构应当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
    +1 2012-03-10 举报
  • shou21 丨Lv 0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管理,规范评估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和《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鲁建发〔2011〕9号)等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实施的房屋征收评估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开发局”)根据市城乡建设委的委托,承担全市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从事房屋征收评估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 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从事房屋征收评估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 第六条 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二章 评估机构管理 第七条 从事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取得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等级,并有三名以上经过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第八条 市城乡建设委定期公布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申请列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向市开发局提交下列资料: (一) 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二) 营业执照; (三) 从业经历资料; (四)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 相关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 市开发局应当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核实,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其纳入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名录。 第十条 市城乡建设委定期选取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价格鉴定、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专家,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组建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 房屋征收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房屋征收评估行业组织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 从事房屋征收评估的评估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省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
    +1 2012-03-10 举报
  • cat_y 丨Lv 4
    这个 你可以在 网上 摆渡呀
    +1 2012-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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