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夫妻一方公积金怎么取?
1、2009年购房贷款30万,贷款是以老婆的公积金账户贷的,是杭州市公积金,放贷的银行是农业银行,贷了20年,月供1500元左右。2、老婆的公积金是杭州市公积金,一个月公积金额度大约1200左右,办了每月转账,还需缴300元左右现金。3、我的公积金是浙江省公积金,一个月的公积金额度也有1500左右,购房时已取过一次公积金余额,是以购房名义取的。现在剩余公积金余额,取不出来,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夫妻双方另一方的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只能是“每月还贷额-还贷方公积金额度”,也就是我一年只能取12*300=3600元?4、贷款的银行是农业银行规定,在本金不变的前提下,没有单项缩短贷款期限的项目,也就是我不能把贷款年限缩短成10年,提高每月的还贷额,比如提高到3000左右,以便把我在省公积金余额都取出来?5、现在眼看着公积金账户里面的钱越来越多(那可都是自己的钱),而且不断的贬值,而无法取出来用,真着急啊,请教高手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我这个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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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宋氏宗亲
发布于2012-01-2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