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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陰陽合同"問題
我在深圳,剛簽了合同,中介話避稅會簽份"陰陽合同",咁樣就可以避20%個人所得稅,不知道已買樓的朋友,是否都是這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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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acky7788
发布于2008-05-06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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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luoyancheng
丨Lv 2
多数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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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红
丨Lv 3
二手房交易中的‘阴阳合同’问题,在深圳其实很普遍。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双方先签一份“阴合同”,这份合同的交易价格一般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但在房管部门登记过户,双方却再签一份“阳合同”,这份合同上的交易价格比较低,双方借此逃避税收。 二手房交易涉及多个部门,房产部门、税务机关、工商部门等都和二手房交易直接发生联系。尽管去年深圳市已出台有关规定,防止“阴阳合同”产生,但实质性进展并不大。 “阴阳合同”在现实生活很普遍,但因“阴阳合同”而引发民事诉讼,进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却比较少见。 其实无论会不会引发纠纷,为了避免日后会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最好还是不要签“阴阳合同”,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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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shiyezissh
丨Lv 2
有的地区交税是按照房子的评估价交的,评估价往往低于你实际的成交价.税费=评估价*税率,税率不变,评估价越低税费越少. 这里说到为什么要做了.房管局交税是按照评估价价来的,你如果不做评估价直接按成交价来,那么你要多交多少税啊,所以中介也是为你考虑. 两份合同,一份是反映买卖双方实际的成交状况(成交价合同):另一份,是为了交税而做的合同(评估价合同).当然两份合同之间存在的差价,中介会为你们做好协调的,通常签合同是就给对方,中间中介作为证人,写好交易凭证. 不说了,说这么多你应该明白了.不明白,加我QQ425238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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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atown
丨Lv 2
其直接目的就是为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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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你成为我的过客
丨Lv 1
是为了避税用的.如果现售合同价格写低点,营业税,个税都可以省下一大笔,反正客户是买来自住的,只买个房子,如果现售合同写成成交价,就会多出很多税费,现在一般都会让客户出钱,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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