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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的赔付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问题

    本人在2007年初购买永川一楼盘3期房屋2套,此楼盘分4期开发,12期为商业街,34期为公寓住宅,本来合同约定是2008年9月30日交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到现在3期还不能交房.在此期间4期房屋已交房入住.去年由**调解拿到了第一次(2008年10月到12月)的违约金.09年的违约金由于开发商找各种理由到现在也未能兑现(去年在**的调节中业主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个违约金赔偿补充协议:具体内容是,开发商在每个季度的前一个月的15号 赔付业主的违约金,按每天房屋总价的万分之5.).最近一次在找**调节中,**出面调节各方把停下来的楼盘从新动工了,我们现在又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我想请问各位:第一,按照以前签的违约金赔偿协议,我们能不能告开发商违约.第二,我们单独的3期能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3期是单独的公用设施)我看网上有同样的案例.谢谢 北京市

    房价 公寓 房产纠纷 业主

    提问者:冰原香子

    发布于2012-04-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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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byyw 丨Lv 4
    首先你们购房合同上应该写清楚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的吧,既然开发商不赔,肯定就是违约了撒,可以起诉它赔钱。 其次你们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成立业主委员会。
    +10 2012-04-03 北京市
  • 晨曦中的百合88 丨Lv 0
    开发商违约,可以根据合同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10 2012-04-03 北京市
  • hfuasi 丨Lv 2
    你可以在百度搜索一下《物业管理条例》,单独的3期应该是可以成立业委会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可以根据你们的买卖合同和赔偿协议起诉他!
    +10 2012-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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