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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都怎么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不买房

    前段时间听说在成都租房的可以把住房公积金取出来,但是不知道有那些流程。请告知一下。比如需要那些证明啊,公司证明?租房证明?还有就是在哪里取呢??好像不能全部取出来哇??有没有什么取出比例呢? 北京市

    购房 租房 公积金 房产证

    提问者:猫爱上鼠标

    发布于2012-03-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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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苏又臻 丨Lv 2
    5、租房公积金提取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2、房租完税**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5、北京住房公积金要求,还需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真伪的复印件。————————————————————————————————————————没有配偶的,你只申请一个人的公积金提取,不需要出具起手手续,只要有你是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即可。不过里面关键的是:必须提供完税**,这个要到地税局去开具并缴税的!如果房东是个人的,需要按照以下规定缴税: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实际为1.5%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合计大约是租金的0.06%~0.15%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个人租住房屋,应该不大会超过4000元,那么就是(房租-800元)*10%5.不同城市可能还有其他的附加税费。所以,这个**开下来,大约要缴相当一笔税费,近似为:月租*6% (月租-800元)*10%毫无疑问,这个税费房东肯定是要你承担的!所以这样话,如果你的公积金不多的话,提取公积金很不合算的(相当一部提出的公积金都成了税费交了);而如果你公积金多的话,提款上限又是不超过合同租金的,还是不划算。
    +12 2012-03-28 北京市
  • dddddaa3015 丨Lv 1
    从今日开始施行的《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对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支持对象进行了明确: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自住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昨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三个办法》)目前已正式出台,并于今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施行。记者郭俊敏 李豫龙《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解读有事实劳动关系 就有公积金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下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和其它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其中,所称的在职职工,是指在这些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职工月均工资 作缴存基数在缴存金额方面,《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提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全年工资总额除以12。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录用或调入当月职工本人工资总额。同时,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确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单位的职工应执行同一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应当一致。《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解读公积金贷款 房贷险强制变自愿据悉,为了减轻公积金缴存人的购房负担,《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房贷险的自愿性,将原来申请人强制购买房屋贷款综合保险变更为自愿选择购买保险。《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提出,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以住房作为抵押物的,借款人在合同签订前可自愿选择是否购买房屋综合保险。凡购买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少于借款额,保险期限应与借款期限一致或适当延长;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在保险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损毁,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公积金贷款 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在公积金贷款发放中更加明确了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对象: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上修建的,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自住住房。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性更加完善。缴存比例 “定量”改为“变量”《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更精确,该办法明确规定: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应同时具备最高额度为25万元、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不高于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其中,计算公式中的缴存比例已由过去的“定量”——“6%”更改为现在的“变量”——“实际缴存比例”。即按在职职工的实际缴存比例来精确计算贷款额度,使其计算也更为合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解读低保家庭 不购房也可先提公积金《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适当放宽了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特别对一些生活困难的职工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除了以前规定的: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等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公积金提取条件还向生活困难群体放宽,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贷公积金买房 首付不能提公积金据悉,为了体现公积金的互助性和公平性,《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对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开始偿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年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的本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无房屋所有权的共同还贷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买房 应在一年内提取公积金《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一年内申请提取。其中,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屋产权证之日起,一年以内申请;购买单位房改存量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取得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后,一年以内申请;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支付房款后,一年以内申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自审批文件批准后,一年以内申请。随时可提 夏天不再排“长龙”《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后,取消了职工只能提取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的限制,即取消了每年6月30日的“结息”限制。办法规定,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在发放住房贷款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月份申请提取,以后提取申请应间隔12个月以上申请提取一次。举例来说,如果今年5月份购房,那么到明年的5月份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而不用像以前须等到6月30日结息以后。这也意味着,过去必须等6月30日之后才能提取上一年度公积金转变为一年之中的任何时候都可凭还贷明细来提取公积金,这也避免了过去每到7、8、9月就会出现提取高峰期拥挤不堪情况,给职工提取公积金提供更大的方便。但在首次提取了公积金之后,下一次的提取时间必须间隔12个月以上。新闻背景细化国务院条例 公积金管理更公平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通过制订全新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将力图把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原则规定具体细化,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使住房公积金管理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服务于群众。新闻链接前8月 发放公积金贷款17.09亿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成都住房公积金今年1~8月共归集28.
    +10 201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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