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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被拖欠半年房租,租客无法联系到,如何通过法律追讨?

    我自己是一个整租房东的租客,后来将主卧分租给浙江舟山一名叫沈海江的人。该租客拖欠半年房租未缴回老家去。多次打电话给他催缴房租,他都说东西还在出租房内一定会回来。但是他的东西很少都不值钱,很可能拖欠了几千元的房租不缴就这样消失。现在打电话给他根本不接。我去报案,派出所不受理!!告知我只能通过法院!!现在想咨询,一、 我现在手头上只有和他签订的租房协议(签字无手印盖章什么的)也没有他身份证复印件,只有身份证号码。这样,如何通过法院追讨?二、 去法院应该是去我所在的城市还是去他的老家起诉?三、 就算起诉书到他手里他不去,怎么办?四、 起诉等等费用是否可以全额要求他承担?五、 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协议里没有说明有违约赔偿的事项)另外除了法院,是否还有其他可以追讨的方式??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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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iky2010

    发布于2012-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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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dzr689 丨Lv 3
    1.只要有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起诉 2.起诉应该是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受理3.传票法院会邮寄过去 ,不管他们那边有没有人签收,或者不来 都可以缺席判决4.起诉费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5.可以要求赔偿,这段房屋空置的时间的赔偿金6.没有比走法律程序更好的了.省心又省事.不要通过黑社会的形式,到时候自己惹祸上身
    +1 2012-01-15 举报
  • doquan78 丨Lv 4
    租房地法院可以受理,邮寄或公告送达,缺席判决
    +1 2012-0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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