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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荒地使用权、补偿款问题。

    从04年开始到现在,我父亲利用7年多的空闲时间,在我们村外的海滩荒地上开垦出一片10多亩的荒地,一部分植上了树,一部分种杂粮。期间没有和村委会签订承包合同。今年县里修环城公路,占用了一部分开荒地,现在涉及到开荒地补偿款的问题是,村委会认为土地没有承包合同,所以补偿款应该归村委会所有,不应该补偿给开荒者,他们这样对吗?有法律依据吗?不对的话,有法律依据吗?麻烦告诉一下依据的是哪部法律的哪一款哪一条?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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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qq6qq

    发布于2012-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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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白衣灼灼 丨Lv 2
    不应该补偿给开荒者 土地是国家的哈。但有使用权。
    +11 2012-04-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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