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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房屋租赁的问题

    我在7月26日与矫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她是房东,我是租户,在签合同之前我付了500元押金。合同规定她在27日前把相关家电配齐,但她没有做到,而是28日才配齐。我在28日将剩下的租金与押金交给了她。现在我想追究她27日的违约行为可以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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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upavisa

    发布于2012-02-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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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白色多瑙河 丨Lv 0
    可以先协商,但为了一天的事情个人认为没这个必要
    +1 2012-02-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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