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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营业房租赁合同纠纷

    我先生跟商厦在2009年3月份订立了租赁合同5年,面积有500多个平方用于饭店及其他行业的经营,现在对方为能不陪偿违约金,顺利收回营业房,以高出我们租金20多万元租给隔壁商户,采取了一些租赁违约的通知的形式来要求我们退租。 ****先生: 根据商厦与你签订的合同,你多处违反了以下条款: 1、 自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未按规定缴纳国家税收(共计16个月,每月1750元合计:28000元) 2、 拒收配合税收政策,09年10月实施电脑开票以来拒收机器,机器至今位未付(机器款为29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喜洋洋107

    发布于2012-01-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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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尹芹 丨Lv 0
    租赁合同纠纷,恒都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
    +1 2016-10-18 举报
  • dianlv1 丨Lv 3
    虽然合同没有约定,但是你须征得房东同意才能转租。当然你可以选择让你朋友继续租赁。
    +1 2012-02-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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