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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3
1、由于我国对房地产类不动产采取登记确权政策,即谁登记谁拥有,因此,这套房子的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就是你的个人财产。2、即使这套房子是你妈妈付的钱,但由于付款买房的时间是在你妈妈和爸爸的正常婚姻期间,应视为用共同财产支付(即购房款中包括你爸爸出资的一半),不能被认定为是你妈妈出资购置。3、既然购房伊始,房子的所有权人就是你,应视为父母对你的赠与,产权证上登记的是你,意味着赠与行为已履行完毕,你妈妈无权再要回该房子,且还是要强调的是赠与房的出资款中有你爸爸的一半,并非是你妈妈提出想要回就能够办到的。故,对你妈妈的要求,你可以不予理睬。4、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的规定,你爸爸妈妈离婚后,你与他们的血缘关系是割舍不断地,因此,你仍有义务孝顺(赡养)她,同理,也有权继承她的遗产。 从法律上讲,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这套房子就是你的。如果你的母亲能够证明事先和你有约定,这套房子是属于她的,那么你的母亲应该拿出足够的证据。当然,母亲和子女之间要是闹到这个地步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我个人的意见是,只要房产证上是你本人的名字,法律上就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另外,这套房子的确是你母亲出钱买的,你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还给母亲。另外,不管你的父母是否离异,你都要孝顺自己的父母,他们也有义务照顾你的生活。尝试一下,接受你母亲的男友和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如果确实无法接受,那也要尊重他们,尊重你母亲的选择和权利。 以下回答,供参考:1、你母亲出钱给你买房子,属于赠与,该赠与合同无任何效力瑕疵,且该房屋已经办理产权登记,你已经取得房屋之所有权。你不必将房子还给你母亲。2、你享有房屋所有权,当然房屋是你的个人财产,不属于他们离婚的共同财产参与分割。3、虽然你母亲有错误,但根据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至于孝顺,并不是属于法律规范的问题,孝不孝顺那属于道德问题。4、你的父母离婚时应该对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该二室一厅的房的产权归属应有很明确,能不能你去住那要看其产权归属,如果该二室一厅的房子就是你母亲送给你的那套,那么你当然可以和你父亲住进去,没有任何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