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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时签订的认购协议的问题
商品房买卖时签订的认购协议的问题,协议中说明:“房屋暂定建筑面积为87.6平方米,此面积为建筑面积,产权面积已当地房管局测绘面积为准”但是现在实测面积为95.28平米,问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多余的面积是否全部由我方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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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经典情人♂
发布于2012-02-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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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知道
丨Lv 2
存在欺诈行为,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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