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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是去年十一月份买的二手安置房

    房子是去年十一月份买的二手安置房.当时签合同的时候约定如果有税的话叫我付的,所以在去交税的当天交税的公务人员说只要拿房东的拆迁协议就可以免税的,不然要交全额税.当初口头说的是差额税.后来中介**人员联系了房东,房东同意后从家里找到了协议送到了交税公务人员手中,这个税就免掉了.一直到三月10号房子贷款的钱到了房东帐号后.第二天去中介地方办理手续的时候,因为当时忘了还有几千中介费,所以中介就扣了我的三证,所以当时就没让我签交接单,说第二天给我送过来的三证.然后房东就把钥匙给我了.到了第二天的时候中介就不肯把三证给我了.说房东要让我去交税把这个拆迁协议拿回来. 一直拖到现在.这个是事情经过.现在我想问一下这样的交房手续算交房成功吗?能不能算房东违约?另外(房子现在我已经在装修中).另外这个税的问题如果当时她不同意我和中介都不可能拿到这份协议的.如果按法律来的话有得打吗? 北京市

    贷款 安置房 装修 购房税费 举报

    提问者:徐秋实

    发布于2012-03-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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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别离刀 丨Lv 0
    如果产权证是你的名字挂失重办就可以了。
    +1 2012-03-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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