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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宅基地纠纷

    2007年,我以我三个妹妹的名义购买了三块宅基地,因为我们村规定只有出嫁了的女儿才能购买,(我没有购买权利,)由于二妹当时手上没钱我先垫上,现在三块地升值了,2010年底我将其中两块地卖出,现在二妹多次找我要其中一块地做房子,请问我能不还给她吗?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合同,只是当时口头上答应给她,如果两外两个也找我要的话,我能不给吗? 补充:中间二妹多次找我谈话,我当初答应了到时候做房子的时候只用她给当初我购买地的钱,但是当时是因为地没有增值,我有没有权利卖出那三块房屋宅基地。。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宅基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马凌云

    发布于2012-02-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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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daidaideyu 丨Lv 4
    这个就是你们之间的协商问题了,应该都可以的
    +1 2012-02-07 举报
  • myy2036888 丨Lv 2
    既然当初是用你妹妹的名义购买的 他们就有权力要求一些他们应该有的权益
    +1 2012-02-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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