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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早期物业启动性经费

    北京市《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号)第7条规定:“本通知发布前,已按《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令1995年第21号)收取物业管理启动性经费或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的单位,必须将维修基金交至市小区办代管”。请问这一条有没有具体操作程序的文件?我们跟开发商谈此事,他们辩解说当时没法交市里。 北京市

    物业 共用设施设备 开发商 小区 举报

    提问者:ssll0591

    发布于2012-02-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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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wen198111 丨Lv 1
    个够复杂的,1在你名下那个小孩就没继承权,2能改、如果想在房主生前更名到儿子的名下,可以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办理房产赠与公证一般需要提交材料:1、赠与人身份证、户口注意:赠与人已婚的,夫妻双方要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未婚的,要带身份证、户口、单身证明。2、受赠人带身份证、户口,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3、房屋产权证、土地证4、赠与合同5、赠与双方本人到公证处二、如果想在房主之后更名到儿子的名下,那就需要房主的夫妻双方办理遗嘱书公证,等到房主夫妻死亡后,儿子依据遗嘱公证书再办理一个遗嘱继承公证书,凭此公证书可以到房产部门更名。三、建议办理房产赠与公证,这样以后预防纠纷的作用比较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0 2012-02-26 举报
  • 7zoosun 丨Lv 4
    这个问题我还不是非常清楚,应该翻一番这方面的书籍
    +10 2012-02-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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