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房近四年
我于2006年11月,在六盘水盘县红果与干沟桥之间的翰林苑小区大坝购一门面,为分期付款,出卖人为红果经济开发区恒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售房工作人员要求,我于2006年11月分两次预交房款131300元,2007年11月交二期房款100000元,合同约定 交房时间为 2007年12月30日前,但到2011年4月,开发商电话通知拿钥匙,但步行街未修通,前面前大路未修通,没见任何合同约定的“1、该商品房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等证明材料。而开发商对延期交房不做任何解释,老板不见面、不接电话,售房工作人员要求买房人必须补交清余款及各种费用(契税、维修基金房价、测绘费、产权证费、热电户、水开户费、闭路电视、装修押金、印花税等)才给钥匙,不交清不给钥匙。多次去找楼部,工作人员都说老板较忙,见不到,且不告诉 老板电话。一是开发商违约交房,二是建筑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少平方米,已超出合同约定3%,之前,开发商没有任何通知。合同约定,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提交六盘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路途遥远。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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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忍者神龟2012
发布于2012-02-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