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后反悔,又要回房屋,怎么办?
2007年天津小城镇建设将村里的房子还迁,农转非,变成城镇,每户分得几套房,因为担心几年后房子卖不出去,有的家庭要了还迁补偿款,少要了一套房,按规定不要的房子是不给任何补偿的。我的堂兄应该可以要两套住房,只要了一套,担心房价下跌,将来赔了。经过跟他的商量,我和父母一起找他谈,他爽快地答应将不要的那套房给我,将来分房时按村里房屋结算的价钱我全部给他。两年后房屋建好,抽房,我抽得房子,登记在我的名下,但房本还得4--5年后交付,水电物业煤气等均是由我办理,房子现在在我的名下,我手里,按当初的约定我给他房钱,可是2009年房屋已经涨了将近一倍,这时他不要房钱,只要房子,向法院诉讼,排除妨碍,告我欺诈,要求我返还房产。但是我只有跟他的口头协议和提前给他的好处费一万元,也没有收据,只有父母在场和当时的录音,请问这种性质的房屋我非农业户口能不能买,本地有好几处类似的房屋拆迁情况,将来是直接下房本,当初登记的是谁就是谁,而且本村在规划之前已经是归城镇所属,具体是属于那种性质的房子目前**没有说法,当初卖房因为房屋涨价又反悔闹上法庭的不下十几起,现在都在法院调解,这种情况排妨能成立吗?法院的审判长调解多次,只是一味地为对方说话,不断威胁我,对我施加压力,对方扬言有人,能打赢要回房子,我想知道法律到底能不能维护诚信,维护正义,因为怕赔钱不要,又因为升值了又要回房子,这两年的风险都是我在承担,有人就可以为所欲为吗?法律真的可以维护受害者吗? 北京市
更多
房价
物业
户口
房屋转让
提问者:crchen
发布于2012-04-0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