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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房产公证子女后有无居住权

    2003年父母没与三个儿子(哥四个)商量在旧房折迁时公证了给了老四,回迁后2007年由父母往。今年初老四儿子结婚占用,父母自己没有其它房产自己花钱租房住。请问父母房产公证子女后有无居住权(公证书没写),但考虑姪子结婚无房哥们之间己谅解,但房租费是否应四弟与姪子承担,谢谢请指教 北京市

    居住权 房产公证 旧房改造 租房 举报

    提问者:tuhua4

    发布于2012-04-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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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xinghui881216 丨Lv 3
    由一家人一起承担,这是道德问题,父母生育,抚养我们,不管如何赡养方面只要是子女都要一起尽责!
    +1 2012-04-08 举报
  • 小侯0813 丨Lv 4
    有居住权(从道德上),房租应该有老四承担,这是赡养的问题
    +1 2012-04-08 举报
  • 不流泪的豆浆 丨Lv 2
    有居住权,但是是父母,都是生你养你的人,父母还能陪你们多少年了呢?不要为了这点钱伤了彼此的心。
    +1 2012-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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