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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323080734 丨Lv 1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具体区域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二、房产税的计算房产税按照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对于自用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20%以后的余值,适用1.2%的税率。对于出租房产,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适用12%的税率。对外籍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纳税的起始时间对于以前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改为缴纳房产税。对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2009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新购置的房产,按以下规定执行: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申报缴纳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按照《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陕政发[1987]l7号)的规定,本省房产税在每年四月、十月申报缴纳半年房产税。 五、房产税的减免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陕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减税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函》(陕政办函[2003]17号)精神,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希望能够帮到你。
    +1 2020-02-04 举报
  • cuipengzr85 丨Lv 4
    一、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具体区域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二、房产税的计算房产税按照自用和出租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对于自用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20%以后的余值,适用1.2%的税率。对于出租房产,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适用12%的税率。对外籍个人出租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三、房产税纳税的起始时间对于以前缴纳城市房地产税的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从2009年1月1日起改为缴纳房产税。对于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2009年1月1日之后新建或新购置的房产,按以下规定执行: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规定,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房产税的申报缴纳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按照《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陕政发[1987]l7号)的规定,本省房产税在每年四月、十月申报缴纳半年房产税。 五、房产税的减免对纳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陕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房产税减税免税审批权限问题的函》(陕政办函[2003]17号)精神,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 希望能够帮到你。
    +1 2020-02-04 举报
  • cyyflz 丨Lv 4
    西安房产税政策:(一)契税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二)个人所得税 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2、面积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2%; 3、面积不超过144平米(包含144)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总房价的1%。 (三)营业税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四)土地增值税 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五)房屋交易手续费 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六)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七)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1 2020-0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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