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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想把剩余的房租退回

    租赁期限从2011年10月25日起至2012年10月25日止,为一年,每年租金为35000与元整,租金合计人民币三万五千元整,合同签订日起支付租金35000元整,下半年租金提前半个月支付,如乙方无故拖欠租金,甲方有权收回房屋。3.乙方不得利用租赁经营的场所从事非法经营,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自行解决承担经营期间的责权问题,承担民事责任。4.在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嘉誉方核定租金基础,对商铺租金进行调增,甲方承担40%商铺租金乙方承担60%为基础。5.为确保甲方财产安全和乙方按约履行,订立本合同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一千元元整:1000元的合同保证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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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nowyln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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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苏又臻 丨Lv 2
    一般这种状况,业主都会狮子大开口,而且理亏在你这边
    +1 2012-01-13 举报
  • 水蓝色的心 丨Lv 1
    和业主调解一下,能退就退,不能退的话,你只能认了,
    +1 2012-01-13 举报
  • DeliaYK 丨Lv 2
    是你自己违约,出违约金呗,和业主沟通
    +1 2012-01-13 举报
  • oirhferkjb 丨Lv 3
    这样您就得多退人家了,您属于违约了
    +1 2012-01-13 举报
  • 笔记本家园 丨Lv 3
    可以要求退回,相应的违约金还是你出。
    +1 2012-01-13 举报
  • lafhare 丨Lv 3
    看合同约定是你的违约!下半年租金只要没有发生你在使用甲方物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回!但是你要付出违约责任!租房保证金是没有退回的了。
    +1 2012-0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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