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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 预告登记后,如果买方想转卖该房产,应当如何操作?

    比如,买卖双方在私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到公证处进行了委托公证,也就是房东签订了全权委托书,买方怕不安全,于是双方又去办了预告登记,其实买房者是个投资客,在此后的第20天,他遇到了欲出大价钱买此房的第三方,而此时预告登记的3个月有效期还未过,投资客想转卖该房产,应当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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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nadanest

    发布于200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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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蝴蝶笨笨 丨Lv 3
    卖方可以以预告登记期3个月未过为由,不卖给第三方。不让投资客转取差价。
    +10 2007-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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