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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 事诉 状案由:借贷纠纷 原告:张达,男,汉族,1952年9月23日生。现住:xx县xx 镇xx村 被告:宏达村委会, 法人代表:xxx,地址:xx县xx镇xx 村 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宏达村委会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2诉讼费有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宏达村委会于1999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2001年1月1日2009年12月3日分别向原告借款10000元、10000元、10000。5000元计35000元,利息为年利率12%,有村委会借据。2004年11月28日还借款本金及利息600元,2011年4月1日还400元本金及利息,尚欠34000元本金及相应利息。。上诉借款本息,原告年年多次催要,总是推脱,归还极少,自第一笔借款至今达12年之久,严重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上述之请求。 此致xx县人民法院起诉人:张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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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尤龙工作室

    发布于2012-03-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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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大南瓜吃西瓜 丨Lv 2
    诉讼请求:1、请求被告宏达村委会偿还原告借款及利息。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1 2012-04-02 举报
  • myy2036888 丨Lv 2
    您这个问题,去请教法律顾问。我们这是房产专区。
    +1 2012-04-01 举报
  • Agood 丨Lv 3
    你的这个问题我们不能解决,这是房产的问题,你最好去问专业的律师。
    +1 2012-04-01 举报
  • fgagagahg 丨Lv 4
    这里是房产问答区 这种问题最好找找律师事务所
    +1 2012-04-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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