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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户口,关于房产出资公证、有贷款加名、以及贷款利率认定的问题,谢谢专家们

    情况是:我广州户口,已按揭购房一套,女朋友外地户口,现在和女朋友家人商量想各出一点做首付再供一套房,如下问题:1,如果在买房时(婚前)就以两人的名义买,这套房会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也就是要做到六成首付和上浮利率?2,初步计划是各出30万的首付,房产证写女方名字,双方做公证写明房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比例,请问这种公证有效力么?要注意哪些方面?3,如果婚后加我名,在有贷款的前提下能加上去么?怎么操作?,如果能加上去名,贷款利率会不会发生变化?请大家解答,并就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好建议,谢谢!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贷款 户口 举报

    提问者:明月清风苑

    发布于2012-03-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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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m1n2b3v4 丨Lv 1
    如果加上你的名字就是算第二套,六成首期!!!!如果你说去做公证也可以,你要保留你付首期时的证据,还有以后每月供楼的证据以备无患!!!婚后可以加名字,也没有什么大费用产生,贷款利率不会改变!!!
    +1 2012-03-14 举报
  • manners_0 丨Lv 3
    你女友满1年社保就可以再买一套,然后结婚就可以嘞.
    +1 2012-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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