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新政是否适用不可抗力$https://m.fang.com/ask/ask_409654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096544
-
房产新政是否适用不可抗力
由于在签定存量房买卖合同时(2011年1月15日)新的房产政策尚未出台,买家拟按首付5成和承担所有税费(含卖方营业税)方式购买房产,但在银行贷款审核期间遭遇新政(2011年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此时尚未到约定的首付付款时间),经咨询房产交易中心,新政业已实施,导致买房人支付费用增加(营业税由增值差额改为房价全额的5.5%),买房人是否有权按照民法及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要求中止买卖合同并索回购房定金以及相关经纪服务、担保服务等费用?谢谢。 北京市
更多
量房
房价
购房
定金
举报
提问者:lbtn
发布于2012-01-11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
-
-
乌龙茶不加糖
丨Lv 4
合同里面有的 这个是有权的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