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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有一处房产五年前以10万元卖给了乙

    甲有一处房产(临街门面房一间),五年前以10万元卖给了乙,因甲、乙系亲戚关系,双方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也未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而是由甲将房屋及房产证(户主记载为甲)、契税证明(甲购买房屋时所交的契税)交给了乙,乙交付了甲10万元房款。五年来乙一直以房主的身份将房屋出租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后来此房遇到拆迁,房屋拆迁部门给予该房补偿款20万元,乙持有甲的房产证领取了该笔补偿款。甲得知后,起诉要求获得该20万元补偿款。问:1.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乙是否有权利请求甲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此时甲能否坚称房屋没有过户而他还享有房屋产权?2.该房的所有权应归谁,该2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归谁?3. 对于房屋拆迁部门来说,谁是该笔补偿款的权利主体?4.物权的物权公示原则及物权登记效力效力。 北京市

    购房 物权 拆迁补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luoli897

    发布于2012-02-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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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lisue645 丨Lv 4
    该房屋买卖关系有效,只是稍有瑕疵,乙应该在该门面付完总款同时要求甲方配合共同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并办理领取新的产权证,用最客观、直接的方式享有自己的物权。而即使是甲在收取完房款之后,同样是有义务配合乙去办理过户手续的,因此乙因拖延没有正常维护自己的权益。若该房屋后期涉及拆迁,拆迁所得应该归乙所有。但是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相关要求,拆迁款都会赔付到产权人名下,因此领取拆迁款需要甲方出面帮助乙方要么去过户,过完户乙方自行办理拆迁补偿相关。或者是甲方直接配合乙方办理领取拆迁款相关手续,而乙方可以与甲方私下协议支付甲方一些费用或者款项。
    +1 2012-02-19 举报
  • loveplusamour 丨Lv 4
    这要看当场甲乙双方协商买卖房屋时,有没有做过公正?如果未做公证,那么双方的买卖交易并未完成,而产权人依然为甲方(以产权登记为主)。乙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乙方也不能取得拆迁补偿款。但是如果当初协约卖房的时候乙方能够找到公证人,那么如果现在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公证人起诉甲方,不过效果不大。所以买卖房屋,一定要签订书面正式合同!
    +1 2012-02-19 举报
  • lly0107 丨Lv 1
    1.房屋买卖有效。乙有权利要求甲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后面甲就没有享有房屋产权的权利了.2.该房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拆迁补偿也属于乙方.3.乙方4.有效力
    +1 2012-02-19 举报
  • 朋迷家族 丨Lv 0
    该物业仍然是甲的,所以所有有关该物业的问题只和甲有关
    +1 2012-02-19 举报
  • lnwxj88888 丨Lv 0
    有凭证否?有的话就是乙方的
    +1 2012-02-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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