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也许你知道
丨Lv 2
亲,申请公租房的详细资料如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一、申请 申请对象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市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审批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户籍状况:家庭所有成员户口薄、身份证; 2、婚姻状况: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3、家庭经济状况:家庭全部成员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薪收入、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净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等,并扣除交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提供收入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单位的采取对外公示的方式予以确认)或低保证; 4、家庭住房状况:《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资料;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二、审核 (一)初审 社区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的申报资料进行核对签收(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情况张榜公示,公示期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提出初审意见,经审核人签名,社区主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送街道办事处。经审查公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复核 街道住房保障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时,经审核人、复核人签名,街道分管领导审查盖章后,报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 (三)审批 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申请人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期10日。 (四)备案 1、对已租房的保障对象,备案核发《长沙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证明单》的同时,凭《房屋租赁证》批准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2、对未租房的保障对象,核发《长沙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证明单》,申请人凭《长沙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证明单》自主到市场上承租住房,与房屋出租人签订《长沙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后,报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核登记,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备案后批准享受租赁住房补贴; 3、住房困难户补贴,根据家庭现居住房屋的实际面积核准,由申请人提供家庭现有住房的权证。三、补贴发放 1、租赁补贴每季度核准发放一次; 2、保障对象从批准后的次月起领取租赁住房补贴; 3、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到社区签字确认后,由社区统一报区住房保障工作局按标准给申请人家庭核拨补贴资金; 4、区住房保障工作局每季度向申请人的银行储蓄帐户划拨补贴资金; 5、区住房保障工作局每月向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报送《长沙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月报表》(纸质稿和电子稿)。